自由軟體大進擊
自由軟體大進擊
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,其使用者有使用、複製、散佈、研究、改寫、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。更精確地說,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:
- 不論目的為何,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(自由之零)。
- 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,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(自由之一)。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。
- 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,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(自由之二)。
- 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,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,如此一來,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。如前項,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(自由之三)。
如果一軟體的使用者具有上述四種權利,則該軟體得以被稱之為「自由軟體」。也就是說,使用者必須能夠自由地、以不收費或是收取合理的散佈費用的方式、在任何時間再散佈該軟體的原版或是改寫版 在任何地方給任何人 使用。如果使用者不必問任何人或是支付任何的許可費用從事這些行為,就表示她/他擁有自由軟體所賦予的自由權利。
原文
http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w.html#translations
中文版
http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w.zh.html
自由軟體即使不以 自由 命名,一樣也能獲致 自由 的實質,但我們還是要這個名稱。
理由是:名稱代表意味,不同字眼傳導不同理念。
一九九八年,自由軟體社群的某些人,開始改用 ``開放源碼軟體 (open source software)'' 來替代 ``自由軟體 (free software)'' 之名。「開放源碼」這個詞,迅即連結到不同的心態、不同的思維、不同的價值,甚至成為自由精神的新式檢驗尺。現在,自由軟體運動與開放源碼運動,已經 各有分野 。雖然實務上兩者能一起工作,底子卻有不同視界與不同目標。
兩個運動在基本層面的差別,係起於他們的價值信念,與他們看待世界的方法。就開放源碼運動而言,源碼伴隨軟體散播係實質必要,不是道德訴求。
有人這麼說,「開放源碼是一種開發軟體的方法論;自由軟體則是社會運動。」
開放源碼運動認為,非自由軟體 (non-free software) 還算是湊合理想的替代案。而自由軟體運動認為,非自由軟體之存在,即表徵了社會問題的存在,針對這個問題,自由軟體就是解決方案。
來源
http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oftware-for-freedom.html#translations
中文版
http://www.gnu.org/philosophy/free-software-for-freedom.zh.html
建議參考網站
FSF-Free Software Found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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